配资代理 金宏气体: 金宏气体:关于不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6 21:57    点击次数:130

配资代理 金宏气体: 金宏气体:关于不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94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4 年 9 月 3 日,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价已触发“金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经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 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号),公司 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16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1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40,377.36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04,159,622.64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 (2023年7月14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 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 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六年,即自2023年7月17日至2029年7月16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71号文同意,公司101,600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 宏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38”。   根据有关规定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金宏转债” 自2024年1月21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月22日)起可转换 为本公司股份。“金宏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7.48元/股。   因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626,119股的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经计算,                                  “金宏转债” 转股价格自2024年4月30日起由原27.48元/股调整为27.4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 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47)。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3 日起由27.46元/股调整为27.1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 “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 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 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 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 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不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4年9月3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3.05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金宏转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金宏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近期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经济、市场调 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较大波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 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 以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判断,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 议案》,关联董事金向华、金建萍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 间从2024年9月4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金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权利。   四、风险提示   “金宏转债”已进入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金宏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65789892  电子邮箱:dongmi@jinhonggroup.com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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